欢迎您访问欧宝体育高清直播门户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欧宝直播篮球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1 18:37:35 作者: 欧宝体育入口 来源:欧宝直播篮球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创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方式,提高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下放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预算审批权限,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以外,其他省级以上投资(含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等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双阳区、江源区、九台区)按照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资本预算开展立项、设计和预算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备案,市辖区的审批权限由所在市自行确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建设条件,结合省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审查工作。要逐步提高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和投资标准,规划的整治区原有耕地质量原则上要提升1至2个等级,新增耕地投资标准应高于当地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切实提升新增耕地质量等级。

  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将抓好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与任务下达、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核。各市(州)、县(市、区)作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主体,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审计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坚持标准,落实责任,重点加强对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审批、招投标、实施监管、工程完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对市(州)、县(市、区)批准立项的项目,要按照《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在同级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工作。同级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申请到上级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要逐步加强对可研、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相关从业机构的考核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过程监管,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淘汰有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切实维护土地整治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各地要严格执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吉土整发〔2012〕4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2〕70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吉国土资发〔2013〕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流程和标准,改进工程复核和新增耕地的验收方式。工程复核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批准机关(或项目批准机关授权的组织实施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类监理、设计、质量检测和计量认证等资质的单位承担,对项目新增耕地数量质量要进行全面核查。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要先评定质量等级再进行验收,对未达到设计要求和耕地质量等级标准的,不予验收入库。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一般土地整治项目(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立项批准部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对占补平衡项目,在立项批准部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新增耕地进行确认。各地要加强验收工作管理,切实保证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和单独核算,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用于规定支出范围外的其他支出。逐步加强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审查核定工作,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以外,其他土地整治项目预决算均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审核,并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批复,相关费用可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预算其他费用中安排列支。其中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经决算审核批复后的项目预算资金结余,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支出范围统筹安排,优先用于符合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资本预算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依托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按照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做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信息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及时、准确。项目计划与预算下达阶段信息要在项目预算批复下达30个工作日内上报,逾期不报的,省国土资源厅将不再审核受理;项目实施阶段信息在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结束15个工作日内填报,并依据工程建设进展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更新补录;项目申请验收时,必须报至“代转验收”状态,否则省国土资源厅将不再受理工程完工验收和新增耕地确认申请;项目验收阶段信息要在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下达1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信息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土地整治信息备案实行年度考核和通报制度,对未按要求上报备案信息的市(州)、县(市、区),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各级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整治的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管,重点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严考核、严追责”。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将对项目管理规范、进度快、质量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项目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工程质量不高、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存在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暂停新建项目安排等措施。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上一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概况

下一篇: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项目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首页

© 2009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宝体育高清直播  版权所有  

0551-65326431

  
0551-65326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