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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规划许可证、修建开工许可证;两书:《住所运用说明书》、《住所质量保证书》;一表:《建造工程完工查收存案表》。
2.开发商告知收房时必须有入住告知单,接到开发商的入住告知单(也叫入伙告知单),就标志住业主收楼的下手下手。
3.开发商交房时一般都恳求购房人在拿钥匙之前先向其或产业经管公司交纳几项费用:契税、修理基金、产业经管费、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供暖费等等,但这几项费用都不是购房合同商定的购房人在交房前实行的职责。假设开发商由于业主未向其交纳其恳求交纳的费用而拒决绝房,便是开发商根本违约行为,业主就有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则选用退房(即解除合同)。
4.购房人不收房不属于违约行为,即便合同中商定了购房人不收房应担任何种功令职责,也是无效的,购房人不会由于不收房而担任一切违约职责。依照《合同法》,在购房人不收房的景象下,开发商*的权利是将房子提存(所谓“提存”,是指:买方不按合同收取姿色,卖方便有权将姿色存放在某个场所,并找人做证明,一起奉告买方姿色现已于什么时间存放在何地,自此,姿色失灭的危险由买方担任)。购房人由于不收房所担任的*功令结果是:开发商将房子提存后,房子灭失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