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职称的修建、结构、财政、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帐专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政负责人具有相对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企业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挑选省住建厅,挑选处理的事项称号,再点击在线处理,进入省住建厅行政批阅信息渠道,挑选注册地地点市州后,经过市州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上传规则的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省住建厅将在规则时间内处理,在网上发放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至新《规则》施行之日止。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